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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举制始于汉代。
2.公元196年,汉高抄祖刘邦,下令从郡国推荐有治国才能的“贤士人”,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以查举为选官的攻击制度始于文帝。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劝者”;十五年后,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贤能直言不讳”(《汉书·文帝纪》)。汉武帝进一步把查举发展作为一种比较完善的选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