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6月28日电近日,一则“楼市下跌,佛祖被卖了”的消息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网友关注。
消息中称,四川“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并配了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
6月26日,记者从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获悉,该交易确实存在,但并非近期,而是几年前。相关方表示,这是按照相关管理条例,正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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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景区部分经营权转让30年,网友热议:这也能卖?
6月25日,上述网传消息中称,“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30年经营权卖了17亿,佛祖是做梦都没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卖掉的一天。”
消息后面是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图片显示,限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17点。当前价为1709950400元,保证金为150000000元。
在该消息下面,网友纷纷质疑:这也能卖?
景区回应:数年前已完成,符合规定
6月26日下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拍卖发生于数年前,是符合规定的,“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该经营权就应该公开出让。”
据工作人员透露,拍卖部分并非乐山大佛本身,而是风景区内观光游览车和摊位的30年经营权。该交易在2021年已完成,最终承包公司为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希望游客仔细辨别。
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挂牌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11月29日。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的30年经营权由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获拍。
根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
同时,该条例还写明,市中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运营方实控人为乐山市国资委
企查查提供的数据显示,拍得30年经营权的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性质为国有全资公司,其全资大股东为乐山大佛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穿透图显示,乐山大佛景区运营权拍得者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乐山市国资委。